有一句老俚語「銀行多過米舖」 ,是形容七十年代香港銀行的分行遍布港九新界,比供應主食的米舖的數量和密度還高的興旺狀況(當時超級市場和包裝米剛剛興起,尚未普及)。後來電子櫃員機興起,部分原本要在分行處理的事務由櫃員機代替,但是由於尚有大部分和客戶的互動尚需人與人之間面談安排,所以分行數目仍增加。及至千禧年,網絡技術發展成熟,網上和手機理財開始普及,大部分分行的操作都可以由客戶自行通過網絡完成,分行的主要功能轉為銷售點,數目才開始停滯甚至減少。
最初期的銀行和米舖分別不算很大。米舖入不同種類的米,然後加上自己的利潤再專賣出去。賺取的是買賣差價。由於米本身雖然有不同種類,但是基本上仍然是同種類的東西,所以,接近於商品市場的運作。米舖利潤多少視乎能否同時掌握買賣價格的變化:在平價時鎖定價格大量入貨,在貴價時適當的逐次銷售,在米變壞或顧客口味變化前以最好價錢全部賣出,賺取最大利潤。
萬一買貴貨或買錯貨,也要想辦法賣出套利,甚至刻意拋貨,以本傷人,讓對手存貨積壓無法處理時,甘付費用讓該「醒目」米商處理。
以前的銀行亦然:銀行付出成本(利息)從存戶手上「買」錢過來,然後再「賣」出你的錢,去賺取利潤(利息) ,其毛利就是利息差(因此活期幾近無息,因為沒有在特定期間內「買斷」資金;定期則由於幾近「買斷」,所以要付利息,並且如果存戶提早贖回,即收回貨品,就要收取「毀約金」——罰息)。
當然,和米舖不同的是,銀行不是真正買賣「錢」,而是「調動」 錢並賺取息差。也因為這樣,米商無法在米的供應量上製造槓桿放大利潤,而銀行則在政府發牌監管下容許在錢的供應量上使用槓桿。結果,自然而然,銀行比米舖多。米舖和小型雜貨舖最終一起被超級市場取代。
超級市場和米舖/雜貨舖最大的分別,不光是在裝修和貨品種類上,還在於其賺錢模式上。米舖/雜貨舖主要是簡單的買賣生意,超市則是除賺取買賣差價外,還霸佔好位置後,再以上架費「轉租」予貨物供應商銷售其貨物,並利用其雄厚資金大肆宣傳之餘還可以收取供應商宣傳費。
由於超市好位置及強大的宣傳能力,貨物銷量大,因而能倒壓供應價格,減少貨物成本和價格波動。更甚者肥水不流別人田,乾脆向上游擴張,實行「一條龍」模式,對各種貨品都推出自身品牌,獨佔利潤。
現代銀行何嘗不是?儘管貨物買賣差價——息差仍是主要收入來源,但是在競爭和政府管理下毛利有限,所以要向其他各種「收費」發展。銀行代理發行商買賣各種金融產品,無論是信用卡、股票、基金、債券、結構性產品及衍生工具等等,銀行均會向發行商收取如「上架費」的佣金。
此外,銀行亦會要求發行商分擔其推廣費(有時也不用,轉變形式為贊助,或者「有人出人」) ,更不用說也向買家收取各種管理費和洗用作為貨物本身的「差價」。正如超市一樣,現在銀行往往也是一條龍服務,連「生產貨物」 自己都做,以致不少銀行都有自己的信用卡、基金,甚至保險。
銀行要對在當時的顧客對投資回報和風險的態度和喜好掌握清楚,決定「採購」和「推廣」哪些金融工具,並且要搞好公司形象,加強滲透率,提高客戶的數量和質素,反過來加強和發行商談判的籌碼,才是致勝之道。投資者無論研究本港、外國銀行還是內銀股,都要留意上述的收入,支出和相關負債。
答讀者L君:請先看【圖1】:1992至2010美國零售銷售額和十二個月期美國國債孳息的關係。由此圖看,由1992至2001年美國零售銷售額是不管國債孳息變化總體上升。因此,由1992至2001年總體看,零售銷售額和國債孳息變化關係不大。反映在R2上,其值才不過0.1214,關聯度不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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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至2007年期間該數據沒有提供,無法作分析。
到2008年時候【圖2】,當次按問題出現,就出現兩個時期:2008年是同步下降,然後2009年再成反比方向變化。上星期三的文章是反映後一半,當量寬開始出台時的情形。其標準差,儘管取樣量少,仍然只有3.8311,在其線性回歸公式: y = -4995.8x + 330.07中,誤差不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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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次按爆發、但是量寬未出台時,則那線性回歸圖如【圖3】示,成正比關係,關聯度R2達99.35%,標準差甚至比2009還低,只得1.1460。當然,量寬未出台,債券價格上升是抽走資金,也代表市場對經濟沒有信心,故此零售銷售額就一直下降,直至量寬出現「運轉乾坤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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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大為
Sunday, April 25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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