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November 29, 2009

強盜的分贓遊戲(刋於11月24日信報財經版)

在11月20日的信報網上版的《信博》論壇上,壇友曾雯海君貼了一個解釋博弈論的經典案例:強盜分贓遊戲,在此讓大家討論。筆者從此遊戲的反應,聯想到一些跟商業和投資行為有關的應用,與讀者分享一下。

如何分贓獲最大利益
「首先,以下是該遊戲的設定,有如規矩,筆者直接轉貼自曾海雯君的博客:

有五個強盜:老大、老二、老三、老四和老五。

他們有一百個金幣需要分贓。

五個人都非常貪婪,也非常聰明。

但強盜們是遵守遊戲規則的。

遊戲規則是:

老大需要提議一個可行的分贓辦法,

然後由五個人一同投票決定是否通過方案。

如果有半數或以上贊成,就可以通過方案。

如果沒有半數或以上贊成,提議者就會被扔下海殺掉。

如果老大死了,就由老二提議一個可行的分贓辦法,

然後再由大家投票,餘此類推。

現在你是老大,你要如何分贓,才可以在獲得最大利益(記得他們全部都非常貪婪,也非常聰明)的同時,亦能保住性命?

你的提案是什麼?給每人實數多少個金幣?」詳見:http://www.hkej.com/template/forum/php/forum_details.php?blog_posts_id=40980 )

要解開這遊戲,方法是先不要一次過解決五個人的情況,而是由二個人的情況開始推理。

假設只有老大和老二,次序規定由老大提出。由於只需要50%或以上同意就可以通過,老大單憑自己手上的一票已經可以「過骨」,因此完全毋須理會老二怎樣投票,更不用分任何金幣去買票。所以在兩個人的情況下,老大全取一百個金幣,老二則四大皆空。

三個人的情況就複雜一點點:老大的一票只有三分之一,不到一半,不夠通過提案,因此一定要拉攏多一票:到底是老二還是老三?

解決的方法是倒過來想,如果老大被殺,以後會怎麼樣?

一旦老大被殺,剩下的是老二和老三,由老二話事。情形就變回前述的二人遊戲的情況:老二獨吞一百個金幣,老三什麼都沒有。所以,老二有很大的動機去殺老大,而老三則模稜兩可:假使老大不願意分錢,老三是零;為此老三憤而殺死老大的話,結果其所得一樣是零。這就讓老大有了機會:只要他給予老三好處,老三就有動機幫助老大,那麼到底應多少?

五五開?三七開?
答案是一個金幣就可以了。理由很簡單:對老三來說,不和老大合作的結局是肯定的:一無所有。和老大合作,結局也很明顯:一個金幣。由於遊戲設定說明這些人貪婪而又理性,只會考慮利益而不是情緒,而且整個遊戲就進行一次,完事後不會再合作,不用考慮下一次被報復的問題,因此最理性的答案(卻不一定「正確」)就是一個金幣。

餘下跟從同樣的方法推理即可。由於和主題關係不大,四個和五個強盜的情形留給讀者們有空可自行推理一下。

回頭來看看這個例子中有什麼教訓:

第一, 無論在商業上還是投資上,都有機會遇上老三的情況。中國的製造業被國外處於下游的分銷商和零售商控制着,如果說老二是指國外零售商的競爭對手,那麼製造業就等於老三。一方面零售商不願意自己的供應商支持競爭對手。另一方面,也不願意也沒需要讓他們壯大。因此最佳的策略就是「吊鹽水」,讓他們有足夠誘因繼續合作,但是自己依然獨佔最大的利益。

工程的分包亦有同樣情形;而三大鐵礦石供應商更用盡能夠定下遊戲規則的優勢。處在「我為魚肉」 的位置上,在實力足以成為老大集團之一分子前,就只有另想辦法壯大自己了。

當分析公司股票時,要考慮該公司在該行業的位置,以決定除了一般的財務因素外,有沒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。

除了在分贓的情況外,個人投資也可能遇上類似的狀況,特別是具有期限的衍生工具。由於篇幅所限,留待明天分解。

dtwchan@yahoo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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